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涂尔骏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9********G4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784民初3646号 |
案号 |
(2021)粤0784执53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共同确认,截至2021年9月2日,被告广西涂尔骏商贸有限公司欠原告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货款78730.7元(开户名: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广东鹤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南支行,账号:80020000000333621),被告从2021年9月起每月25日前向原告支付货款7000元直至2022年6月25日,定于2022年7月25日前向原告支付最后一期货款8730.7元。若被告有任何一期逾期或不足额支付款项,被告应全额支付原告货款(扣除已支付的货款)及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自欠款产生之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逾期计至付清货款之日止),原告可就被告未支付的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被告劳新波同意对被告广西涂尔骏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直至被告广西涂尔骏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本息还清为止。三、本案受理费980.58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884.46元,合计诉讼费1865.04元(原告已预交诉讼费1865.04元),由被告承担,被告定于2021年9月25日前直接迳付给原告,本院不再作收退。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认可。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2-22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方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900MA5NBHG484 |
登记机关 |
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玉林市玉州区二环北路9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