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321********840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深国仲涉外裁5952号
案号
(2020)粤03执72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国际仲裁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281203609556】。(一)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货款人民币3,010,371.43元及违约金人民币(违约金自2017年11月9日起至2018年2月6日止以人民币8,973,493.7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六计算为人民币479,184.56元;自2018年2月7日以后的违约金以人民币3,010,371.43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六计算至实际付清日止);(二)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第四被申请人对本案第(一)项裁决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34,061元,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第四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134,061元,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第四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134,061元。以上确定的各项应履行义务,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第四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12-08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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