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伟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69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205民初4603号 |
案号 |
(2022)浙0205执3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浙江伟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宁波中鼎构件有限公司货款2789960元及以278996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的逾期利息;若有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则申请执行人有权就全部剩余债务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律师代理费50000元、财产保全担保费7000元;共计标的金额3474372元(计付利息详见法律文书主文);(2)被执行人浙江浩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应对被执行人浙江伟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负担案件受理费20879元,执行费37143.7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2-21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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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海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04566950187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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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马家桥村濠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