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长沙市优标暖通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1********940K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04民初14172号 |
案号 |
(2021)湘0104执97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常海深与被告长沙市优标暖通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央空调、新风系统购销和工程安装合同》于2020年7月19日解除;二、限被告长沙市优标暖通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常海深返还空调工程款5.9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6万元;三、驳回原告常海深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80元,由被告长沙市优标暖通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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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纪广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4395153940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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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刘家塘重建地5栋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