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305********075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0302民初2756号
案号
(2022)鲁0302执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王海、董娜偿还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9947.46元并支付自欠息之日起至2021年3月20日止的利息、逾期利息及复利19065.29元,合计219012.75元,自2021年8月起至2021年11月于每月20日前支付50000.00元,余款19012.75元及自2021年3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实际欠款本金数额为基数,按逾期月利率11.14688‰计算的逾期利息、复利于2021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如王海、董娜有一期逾期付款,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申请一次性执行;三、孙强、郭勇、孙永霞、郭金玲对上述第一、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4585.00元,减半收取计2293.00元,由王海、董娜、孙强、郭勇、孙永霞、郭金玲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1-05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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