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侯若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202********12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002初4801号 |
案号 |
(2021)鲁1002执41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广州侯若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2021)鲁1002民特226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被告侯若曦项下全部义务承担连带清偿义务,其中包括:①货款455992.61元②10月25日执行回151002.89元的利息2189元③未执行回款项的利息(自2021年10月25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455992.61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重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二被执行人共同赔付原告交通费损2960元、律师费损失1万元、担保费损失975元;三、案件受理费4920元、保全费377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四、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04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