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智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3********87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榕仲裁382号 |
案号 |
(2022)浙03执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州仲裁委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支付申请执行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82933.53元及暂计至2021年3月29日的利息、罚息21921.17元,此后的利息、罚息以所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借款额度合同》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所有借款本金之日止。(2)支付申请执行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损失8824元。(3)承担本案仲裁案件受理费11144元,处理费3541元,公告费500元。(4)承担本案执行费用7688元。(5)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