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智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323********87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榕仲裁382号
案号
(2022)浙03执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州仲裁委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支付申请执行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82933.53元及暂计至2021年3月29日的利息、罚息21921.17元,此后的利息、罚息以所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借款额度合同》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所有借款本金之日止。(2)支付申请执行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损失8824元。(3)承担本案仲裁案件受理费11144元,处理费3541元,公告费500元。(4)承担本案执行费用7688元。(5)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2-01-18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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