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冕宁县永胜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5134********2T0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川3433民初359号
案号
(2022)川3433执1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冕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王晓浩与被告冕宁县永胜装饰有限责任公司间签订的《装修合同》;二、由被告冕宁县永胜装饰有限责任公司退还原告王晓浩装修预付款97000元;三、由被告冕宁县永胜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王晓浩违约金5000元;四、驳回原告王晓浩其他诉讼请求。上述费用合计102000元,限被告冕宁县永胜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给原告王晓浩。案件受理费2840元,由原告王晓浩负担454元,由被告冕宁县永胜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386元,公告费600元由原告王晓浩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冕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2-01-19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蔡万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433MA67X62T09
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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