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琴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1********14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121民初5870号 |
案号 |
(2022)赣0121执6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准许原告刘琴红与被告龚千平离婚;二、原告刘琴红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被告龚千平补偿款50000元。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刘琴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2-16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