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会云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9********UH7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112民初2058号 |
案号 |
(2022)苏1112执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北会云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镇江华耀路桥配套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9月5日的租金20727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207270元为本金,从2020年9月6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给付日止);二、被告河北会云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镇江华耀路桥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律师费16000元。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50元,诉前保全费1770元,公告费700元,合计7420元,由被告河北会云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及诉前保全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缴纳。开户名称: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受理费开户账号:701801880000428210018645;保全费开户账号:5701801880000428210018646;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新区支行,公告费700元由被告河北会云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镇江华耀路桥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07 |
发布时间 |
2022-03-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贾兆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25MA0D3UUH7U |
登记机关 |
盐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盐山县凤凰路康居佳苑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