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孟言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522********475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1402民初36号
案号
(2021)豫1402执32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赵玉良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26064.48元,其中支付原告赵玉良76819.6元(汇款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长征支行,账户: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账号:411434010190003801)、支付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道路救助基金服务中心垫付款49245.12元(户名: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道路救助基金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中兴路支行,账户:41050180380400000684),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田孟言、张丽慧分别赔偿原告赵玉良医疗费用34802.26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汇款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长征支行,账户: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账号:411434010190003801);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9-07
发布时间
2022-03-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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