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黑山福山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2107********028T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辽0726民再9号
案号
(2022)辽0726执2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黑山福山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给原审原告王昆自2018年起至2020年止的租金54897元(2018年16891元、2019年19003元、2020年19003元)。二、被告黑山福山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审原告王昆违约金26207元(2018年16891元/12*365天*3年*0.008即12334.81元,2019年19003元/12*365天*2年*0.008即9248.13元,2020年19003元/12*365天*1年*0.008即4624.06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原审案件受理费586元,由被告黑山福山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黑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2-02-21
发布时间
2022-03-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726055697028T
登记机关
黑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黑山镇七街解放南街27号福山时代购物广场A区商铺4-A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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