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铁岭市嘉晨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2112********490G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0105民初9486号
案号
(2021)辽0105执59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铁岭市嘉晨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卢吉峰设计费10820元;二、被告铁岭市嘉晨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卢吉峰设计费10820元的利息(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上述款项,被告铁岭市嘉晨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71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35.50元,由被告铁岭市嘉晨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12-09
发布时间
2022-03-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马洪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200570912490G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铁岭市新城区千山路18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