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26********58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204民初66号 |
案号 |
(2021)桂0204执31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强向原告赵丽君偿还借款250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2500000元为本金,按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标准,从2021年1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黄强向原告赵丽君支付律师代理费42000元;三、原告赵丽君有权对被告黄强所抵押的位于来宾市向阳路西15号1栋向阳路0377-3号的房屋在案涉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268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黄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9-14 |
发布时间 |
2022-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