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连振恺传媒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2102********567H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琼96民终1214号
案号
(2021)琼9005执15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截至2021年4月26日,上诉人大连振恺传媒有限公司尚欠被上诉人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广告发布费1034300元,上诉人大连振恺传媒有限公司同意分期支付上述尚欠的广告发布费。支付方式:上诉人大连振恺传媒有限公司自2021年10月起每月15日前向被上诉人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支付不少于150000元,直至付清;二、双方当事人同意自上诉人大连振恺传媒有限公司支付完毕上述款项后,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就广告发布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等均不再向对方主张广告发布费、违约金、利息、赔偿金等费用;三、上诉人大连振恺传媒有限公司保证按期足额支付款项,如因上诉人大连振恺传媒有限公司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被上诉人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有权按照双方达成调解书向上诉人就剩余全部债务提起强制执行,而不受分期支付的限制;四、上诉人大连振恺传媒有限公司违反本协议约定未按期足额支付款项,则需向被上诉人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加付违约金,违约金以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2020)琼9005民初491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确定的计算方式为准;五、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8552.14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上诉人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大连振恺传媒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文昌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1-12-07
发布时间
2022-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其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3079451567H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合谊街5号1单元7层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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