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023********707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1003民初1266号
案号
(2021)豫1003执32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千湖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6640.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12-01
发布时间
2022-03-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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