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方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822********00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中一法民一初字第2281号 |
案号 |
(2016)粤2071执40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宋迪、方杰、范宇、中山市水木家具有限公司、中山金信灯饰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市石岐区耀鑫百货商行应向申请执行人张爱莲清偿欠款200000元及利息、支付查档费51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032元。根据申请执行人的请求,本院于2016年4月26日依法立案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6-04-26 |
发布时间 |
2019-08-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