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0324********17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0324民特228号
案号
(2022)云0324执2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罗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申请人梁超、李秀芬分期偿还申请人云南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万元及全部借款利息。于2022年11月8日前偿还75000元;2022年5月8日前偿还50000元;2022年11月8日前长75000元;于2023年5月8日前偿还75000元;2023年11月8日前偿还50000元;2024年5月8日前偿还50000元;于2024年11月8日前偿还50000元;于2025年5月8日前偿还50000元;2025年11月8日前50000元;2026年5月8日前还清全部剩余借款利息。申请人蒋家兴、赵卫花、梁学能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罗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2-01-18
发布时间
2022-03-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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