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381********53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381民初11031号
案号
(2022)浙0381执2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瑞安市豪登鞋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平阳县龙顺纸箱厂货款230000元及利息损失(以23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10月13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二、被告何军、金思思对上述第一项所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2-01-07
发布时间
2022-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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