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自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722********15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702民初3178号 |
案号 |
(2022)桂0702执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自清应归还原告黄海龙借款本金20000元及支付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从19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从2020年8月20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3-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