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熊辉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02********537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103民初7236号
案号
(2022)赣0103执3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夏晓琴与被告熊辉文共同确认被告熊辉文尚欠原告夏晓琴借款本金350000元;二、被告熊辉文同意从2020年11月起于每月15日向原告夏晓琴还款本金2000元,并于每年10月15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夏晓琴借款本金26000元(计算年度为本年11月至次年10月,第一年起算时间为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每年度累计归还原告夏晓琴借款本金50000元直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三、如被告熊辉文未按上述第二项任意一笔按期足额还款,则被告熊辉文还须向原告夏晓琴支付逾期利息20000元;四、如被告熊辉文未按上述第二项任意一笔按期足额还款,则原告夏晓琴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五、原告夏晓琴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纠纷就此了结。本案诉讼费6550元,减半收取3275元,由被告熊辉文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1-06
发布时间
2022-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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