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育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525********5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5民终2268号 |
案号 |
(2022)闽0525执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送输合同纠纷一家业经永春县人民法院受理审理,于2020年10月30日作出(2020)间0525民初221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申请人的诉讼请求。被申请人不服,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1日作出(2021)闽05民终2268号民事判决,判决:一、撤销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2020)闽0525民初221号民事判决,二、被申请人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人运输费6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一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现该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未能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故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