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成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202********00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鄂0202民初1957号
案号
(2022)鄂0202执1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刘成才应偿还原告黄细香借款本金5万元,具体支付方式:于2021年10月1日前支付3万元,余款2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付清。二、如被告刘成才未在2021年12月31日前返还上述借款本金,则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从2020年8月26日起按年利率15.4%另向原告黄细香支付利息至借款本金清偿之日止。三、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被告刘成才负担,因原告已预交,被告已给付原告,无需另行给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2-01-20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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