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成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202********0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0202民初1957号 |
案号 |
(2022)鄂0202执1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成才应偿还原告黄细香借款本金5万元,具体支付方式:于2021年10月1日前支付3万元,余款2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付清。二、如被告刘成才未在2021年12月31日前返还上述借款本金,则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从2020年8月26日起按年利率15.4%另向原告黄细香支付利息至借款本金清偿之日止。三、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被告刘成才负担,因原告已预交,被告已给付原告,无需另行给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