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彦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422********09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0403民初1488号
案号
(2021)云0421执10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唐彦鹏于2021年10月17日前偿还原告袁光宝借款本金200000元;并以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付自2020年6月1日起至本金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由被告唐彦鹏于2021年10月17日前支付原告袁光宝诉讼费254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10-18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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