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龚三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422********19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0403民特183号 |
案号 |
(2022)云0403执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龚三华分2期偿还陈雪借款本金80000元,第1期于2021年10月30日前还40000元,第2期于2021年11月30日前还40000元;二、本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若龚三华未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陈雪可要求龚三华支付尚欠的全部款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