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522********05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陕1021民初803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1)陕1021执14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李鹏给付原告雷新龙运输费12050元,具体给付时间如下:2021年5月31日前支付原告雷新龙1000元;剩余11050元在2021年11月30日前付清。保全费140元由被告李鹏负担。已付1000元,申请剩余11050元及保全费14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12-10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