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2522********05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陕1021民初803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1)陕1021执14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洛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李鹏给付原告雷新龙运输费12050元,具体给付时间如下:2021年5月31日前支付原告雷新龙1000元;剩余11050元在2021年11月30日前付清。保全费140元由被告李鹏负担。已付1000元,申请剩余11050元及保全费14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洛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1-12-10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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