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521********17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陕0431民初649号 |
案号 |
(2022)陕0431执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丁峰应返还原告党拴靠货款:51100元,被告丁峰于2021年12月17日前还21100元,于2022年5月17日前还15000元,于2022年11月17日前将剩余15000元还清;二、如被告丁峰任意一期未能按时偿还,则以剩余未还数额为基数按年率利4.5%计算利息直至还清为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2-02-16 |
发布时间 |
2022-03-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