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世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721********36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791民初3633号
案号
(2022)赣0791执2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赣州荣建建材有限公司、王世荣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小章偿还借款本金89098元;二、被告赣州荣建建材有限公司、王世荣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小章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以所欠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21年7月19日起至所欠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付),息随本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14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1570元,由被告赣州荣建建材有限公司、王世荣负担1925元,由原告王小章自行负担65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1-29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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