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921********44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京0107民初12651号 |
案号 |
(2021)京0107执118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任正磊、谢芳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刘超借款本金7.5万元及逾期利息(以7.5万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算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11-11 |
发布时间 |
2022-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