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烨颢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102********442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沪72民初1019号
案号
(2022)沪72执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海事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上海烨颢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仁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赔偿货物损失人民币1,715,472元及以该款为基数自2021年8月3日起至本案判决指定应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的利息。被告上海烨颢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239.2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均由被告上海烨颢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原告上海仁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上海烨颢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2-02-16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东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3324644420
登记机关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三双公路1021号12幢B1222室(上海津桥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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