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翠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2403********28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吉2401民初8153号 |
案号 |
(2021)吉2401执48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延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勇偿还原告姜曙林借款本金47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3月21日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以借款本金47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被告梁翠丽对上述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三、案件受理费488元,由被告陈勇、梁翠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延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时间 |
2022-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