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2401********12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吉2401民初3450号 |
案号 |
(2021)吉2401执恢10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延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孙磊向王秀英返还借款本金42500元及利息(自起诉之日即2021年1月19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2500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二、如孙磊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案件受理费525元,由孙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延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12-27 |
发布时间 |
2022-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