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菏泽众康面粉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814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1702民初2090号
案号
(2022)鲁1702执恢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菏泽众康面粉有限公司、高中和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吴坚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自2015年1月8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至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止。被告已支付的利息3.5万元予以扣减)。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50元、保全费1520元,由被告菏泽众康面粉有限公司、高中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2-15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高中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项庄村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