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惠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1********00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603民初1110号
案号
(2022)闽0603执恢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黄惠莲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维仕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15535.76元;二、黄惠莲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违约金6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8元,公告费560元,均由黄惠莲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2-03-04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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