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彭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525********0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2525民初258号 |
案号 |
(2022)云2525执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执行人彭成、彭纯志、杨欣返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屏县支行借款本金49994.98元,利息3770.42元,并支付自2021年3月8日起算至贷款还请之日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14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3-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