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河池市天源雪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12********982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202民初1188号 |
案号 |
(2022)桂1202执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聂绍云向原告王泽军支付劳务费79000元;二、被告广西河池市天源雪食品有限公司、被告彭飞腾对被告聂绍云的上述第一项债务负共同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王泽军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75元、公告费560元,合计233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聂绍云、广西河池市天源雪食品有限公司、彭飞腾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一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200099908982N |
登记机关 |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