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六盘水圆梦装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5202********409N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黔0221民初1369号
案号
(2022)黔0221执恢1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7)黔0221民初1369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六盘水圆梦装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水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本金1899559.28元,利息608499.39元(算至2017年4月16日),本息合计2508058.67元;2017年4月17日至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利息按双方合同约定逾期月利率11.5312计付;二、被告六盘水强兴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刘强兴、王秀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864元,因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计13432元,由被告六盘水圆梦装饰有限公司、六盘水强兴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刘强兴、王秀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水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2-03-07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詹红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200055045409N
登记机关
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荷城花园商务广场B座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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