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邦美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17********580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1724民初3937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2)鲁1724执2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巨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山东巨源恒硕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融资款本金10981289.54元及利息、罚息(利息按约定年利率4.35%计算,自贴现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二、被执行人山东邦美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宗源、张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对被执行人山东巨源恒硕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巨野县麒麟镇玻璃园区的机器设备265台及钢结构厂房22800㎡(详见动产抵押登记书及抵押物概况附页)的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执行人山东巨源恒硕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案件受理费46056.5元;五、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1-20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正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7245777915804
登记机关
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巨野县麒麟镇玻璃园区(玻璃大道南段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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