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303********1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791民初3708号
案号
(2022)鲁1791执2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被执行人刘胜龙支付申请执行人菏泽天安房地产有限公司300万元及利息350216元,保险费7200元及律师费12万元,并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计算利息自2021年10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被执行人刘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案件受理费17310元及申请费5000元由被执行人刘胜龙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2-21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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