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303********1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791民初3708号 |
案号 |
(2022)鲁1791执2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被执行人刘胜龙支付申请执行人菏泽天安房地产有限公司300万元及利息350216元,保险费7200元及律师费12万元,并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计算利息自2021年10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被执行人刘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案件受理费17310元及申请费5000元由被执行人刘胜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2-21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