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01********12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791民初2018号
案号
(2022)鲁1791执2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被执行人丁卉、田昌鸿支付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借款本金583172.47元及利息和罚息(利息和罚息按照双方在《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中的约定计算,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案件受理费4952元及申请费4020元及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丁卉、田昌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2-16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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