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黔西南州众坊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5223********23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123民初2047号
案号
(2022)赣0123执2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原告杨昌开与被告黔西南州众坊玻璃有限责任公司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黔西南州众坊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欠原告杨昌开货款146,364元,在2021年10月30日前给付3万元,在2021年11月30日前给付3万元,在2021年12月30日前给付3万元,在2022年1月30日前给付56,364元。二、如被告黔西南州众坊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有任何一期未按约付款,原告杨昌开有权自逾期之日起就全部未付货款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诉讼费3,228元,减半收取1,614元,由被告黔西南州众坊玻璃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在第一期付款时给付原告杨昌开。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1-19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吕元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3013373772330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坪东办洒金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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