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代恒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121********850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衢仲网字第6942号
案号
(2022)皖8601执1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衢州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确认出借人李洁、张伟、平台方上海你我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代恒芳三方于2019年6月25日签订的《借款协议》,被申请人代恒芳、申请人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平台方上海你我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签订的《信用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于2020年3月3日解除;二、被申请人代恒芳归还申请人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762.96元;三、被申请人代恒芳向申请人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支付利息、贷后管理费、罚息及逾期违约金(自2019年9月27日起,以剩余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四、被申请人代恒芳向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支付实现债权支出的仲裁服务费160元。该费用已由申请人预付,被申请人代恒芳在履行本裁决金钱给付义务时直接支付给申请人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五、本案受理费94元,由被申请人代恒芳承担。该费用已由申请人预付,被申请人代恒芳在履行本裁决金钱给付义务时直接支付申请人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六、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3-01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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