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125********159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306民初723号
案号
(2021)豫0308执20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宋凯格给付原告利息52170元,从2019年11月份起六个月内付清,前五个月每月底前给付10000元,剩余的2170元于2020年4月底前给付完毕;二、被告曹辉、罗玉恒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4669.5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10-08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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