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125********15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306民初723号 |
案号 |
(2021)豫0308执20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宋凯格给付原告利息52170元,从2019年11月份起六个月内付清,前五个月每月底前给付10000元,剩余的2170元于2020年4月底前给付完毕;二、被告曹辉、罗玉恒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4669.5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