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士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429********16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408民初3096号 |
案号 |
(2021)冀0408执17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赵士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国维借款28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赵士波负担。该项费用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直接给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