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202********08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0202民初1998号 |
案号 |
(2021)鄂0202执15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李斌借款本金46000元,并支付利息(截至2019年11月25日的利息500元;并以46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1月26日起按年利率16.4%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止,从2020年8月20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李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94元,减半收取计697元,由原告余虎负担70元,被告黄忠承负担62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12-29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