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晓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127********43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0202民初1226号 |
案号 |
(2021)鄂0202执13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夏晓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何彬支付欠款35902元,同时支付以该欠款金额为基数,从2020年7月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为基础加计50%的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期间的的逾期付款损失。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5元,由被告夏晓云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12-03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