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203********43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鄂0202民初2263号
案号
(2021)鄂0202执14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邓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柯俊借款本金120000元及利息(以本金1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止;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借款返还之日止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46元、公告费560元(两次),由被告邓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12-16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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