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东方佳讯光电信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2********195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304民初3271号 |
案号 |
(2021)皖0304执23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青岛东方佳讯光电信息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货款6819730元及逾期利息损失(以681973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0%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944元,由被告青岛东方佳讯光电信息有限公司承担58541元,由原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承担5403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青岛东方佳讯光电信息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2797548195D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96号3单元8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