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024********56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202民初916号 |
案号 |
(2022)桂1202执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波偿还给原告韦理昌借款本金3213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1.从借款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的利息为60169.98元;2.从2020年1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3213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5%计付);二、被告陈波偿还给原告韦理昌借款本金37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1.从借款之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为6336.50元;2.从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37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付);三、被告陈波、满榕桦共同偿还给原告韦理昌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1.从借款之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为4410元;2.从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付);四、驳回原告韦理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45元,减半收取402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陈波负担3810元,由被告陈波、满榕桦共同负担21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