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024********565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1202民初916号
案号
(2022)桂1202执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波偿还给原告韦理昌借款本金3213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1.从借款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的利息为60169.98元;2.从2020年1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3213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5%计付);二、被告陈波偿还给原告韦理昌借款本金37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1.从借款之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为6336.50元;2.从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37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付);三、被告陈波、满榕桦共同偿还给原告韦理昌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1.从借款之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为4410元;2.从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付);四、驳回原告韦理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45元,减半收取402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陈波负担3810元,由被告陈波、满榕桦共同负担21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2-01-05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