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109********3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陕0431民初190号
案号
(2022)陕0431执恢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邓雪、李鹏于2020年7月2日前一次性共同偿还原告魏晨225000元本金;二、如二被告不能按以上约定期限偿还全部借款,则由被告邓雪以剩余借款为本金基数按月息2%的利率从2020年7月3日起计息向原告偿还本金及利息,直到还清为止,被告李鹏仅在20万元本金担保额度范围内并按月息2%的利率计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前述第二款约定不影响原告2020年7月3日之后可以随时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功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2-02-28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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